根据《河北科技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》要求,我校经过资格审查、学院初选、学校选拔、体检等程序,原公示015岗位拟聘人选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聘用资格,拟递补聘用以下1人为我校工作人员,现予以公示:
岗位代码 |
岗位名称 |
姓名 |
性别 |
身份证号后四位 |
学历学位 |
015 |
材料学院辅导员 |
任璐璐 |
男 |
1711 |
硕士研究生 |
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,自2020年8月20日17:00至8月31日17:00止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实名向我校反映书面意见。
联系人:闫老师
联系电话:0311-81668099 18034570161